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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录入时间:2024-09-14      浏览:576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会议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14次,党组会学习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4次,党员大会学习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二是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资乐环党组〔2024〕14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党的“六大纪律”等重点内容开展研讨3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每月分别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充分利用“省厅电子政务网”“学习强国”“资阳观察”“帅乡乐至”APP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同时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党组工作总结,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点内容开展研讨2次。

  二、关于“推动解决复杂问题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大靖轩、英瑞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系统,2024年以来共对上述两个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检查帮扶10余次,确保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监测,两企业目前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对接入中天污水处理厂的酿造企业污水排放口安装氯离子在线监测及自动落闸装置,源头管控污水纳管浓度,目前,中天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三是2024年上半年对中天泡菜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

  三、关于“抓班子带队伍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队伍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召开党组学习会8次,中心组学习会6次,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点内容开展研讨2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水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乐至县陈毅故里开展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观看《忏悔实录》等警示教育片2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二是通过公开招考,已录用两名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已向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上报5人用编计划。启动了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6月29日已完成笔试。启动了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选调1名公务员。

  四、关于“落实环境保护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环保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按照《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砖瓦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不定时对全县砖瓦企业进行巡查检查,督促严格执行错峰生产计划。2024年以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重污染预警期间,加强砖瓦企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三是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全市砖瓦行业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8日,对全县19家砖瓦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查,根据梳理出的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情况形成了《资阳市砖瓦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调查表》。

  五、关于“推动大气治理成果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并实施《乐至县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二是在项目建设办理相关手续前,派出工作小组进行现场踏勘,确保开工前环保设施设备按要求设置到位并正常使用(包括封闭打围、墙体喷雾、立体冲洗、扬尘监控等设施设备),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证渣土运输报备许可制度,重点针对在建工地、主要道路出入口、运渣车辆等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抛撒滴漏、带泥行驶、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渣土运输报备申请5件,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20余辆,自查自纠建筑垃圾乱点6处;落实自动化监管,19个在建项目全部接入县住建局扬尘监控在线平台,全部安装车辆立体冲洗设备、喷淋系统、雾炮机等扬尘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对在建工地开展专项检查82余次,要求在建工地认真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和扬尘治理的相关要求,在建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台账管理,针对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三是是按照《乐至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要求,继续推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成果,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内部分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抽测。四是在县城区进出主干道及重点管控的交通道路交叉口建成黑烟车抓拍点位5处,2023年12月18日启用以来,抓拍发现并处罚8起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开展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进出场登记情况检查,加快推动机械信息登记应登尽登,2024年1-3月新增机械登记4台;开展移动源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检工作,2024年1-3月开展柴油车人工路检101台、尾气后处理装置抽查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5台;五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宣传管控工作,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开展白天查售卖、夜间劝燃放的方式有效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六是制定《乐至县城市管理领域油烟问题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城管领域油烟问题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核查,确保举报件办理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今年以来,参与新开办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勘察70余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情况1300余家次,督促整改油烟设施清洗维护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等问题20余个。2024年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巡查10次,及时向有关部门交办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扬尘管控。

  六、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年联合财政局、水务局、清源公司对索溪河、小阳化河、濛溪河水质提升项目开展绩效考评,确保发挥治理成效;二是制发《乐至县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将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的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纳入考核,进一步加强属地乡镇日常管理。督促运维单位加强日常运维管护,2024年1-4月,共巡河360余次,加密监测200余次,4条流域CWQI指数较去年同期相比改善6.34%。

  七、关于“行政合议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5日印发《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并按照整改要求做好合议会议记录;二是已调整环境行政案件合议委员会成员,印发《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行政案件合议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资乐环发〔2024〕2号);三是已将近三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资料规范装订归档,共计组卷33卷。

  八、关于“生态环境污染执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我局《2024年会前学法计划》,结合环保业务工作,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考法,确保参学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厅主办的川渝执法大讲堂视频会议,依托学法考法、智慧执法等平台参与答题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执法水平;三是法制审查机构对案件的办理全过程参与,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辨析。

  九、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组议事规则》(资乐环党组〔2024〕10号),印发《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资乐环发〔2024〕6号),严格界定两类会议议定事项,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6次,局长办公会4次,未出现套开的现象;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前将“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资料传班子成员审核,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会中充分讨论,逐一表决。

  十、关于“存在‘一言堂’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3月29日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未发现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现象。

  十一、关于“‘一把手’末位发言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印发《“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资乐环党组〔2024〕9号)。召开党组会6次、局长办公会4次,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确保权力在制度和监督下运行,切实增强了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二、关于“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已在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资乐环党组〔2024〕13号),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干部分工及“AB岗”设置的通知》(资乐环党组〔2024〕17号 ),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向县委报告相关情况;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重要内容,并纳入党组工作总结中。

  十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环境监测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一月一讲堂”开展了理论学习集中培训1次、现场操作培训2次,组织拟上岗考核人员开展理论考试2次;二是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履职情况监管,对三方公司审核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再次进行线上、现场复核,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和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排污许可管理培训班,加强办理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十四、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对干部严管厚爱,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乐至县陈毅故里开展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忏悔实录》等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乐至县帅乡·问廉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二是组织现场采样人员到县城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监测现场采样培训;三是加强环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今年以来,推送审批项目18个,确保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四是每半年联合财政局、水务局、清源公司对索溪河、小阳化河、濛溪河水质提升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并督促4个水质提升项目实施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待考核期结束后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十五、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理违规报销差旅费并退回县财政金库;二是修订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深入学习乐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函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差旅费票据的审核,发现重复报销或虚报的行为,将不予报销。

  十六、关于“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理违规发放评审并退回县财政金库。今年以来,未发生违规发放评审费的现象;二是在职工会上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同时按照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报酬标准及范围审核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对超出标准及范围的劳务费用不予报销。

  十七、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局办公室进行梳理排查,无其他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在职工会上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确保规范使用办公用房;二是已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人员调整,并对调整后人员去向牌进行了更新。

  十八、关于“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和发放奖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理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和发放奖品并退回县财政金库。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再次自查,除巡察发现的问题外,未发现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和主题党日活动违规发放奖品情况;二是组织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核定发放范围,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十九、关于“项目投资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相关程序,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细化招标方案,提高编制质量;二是组织清源公司、中标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实施方案涉及设施设备参数进行认真核对,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考核,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三是强化对后续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前期预算,并对后续实施项目进行清理,项目投资均未超过立项总投资。

  二十、关于“合同履约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半年联合财政局、水务局、清源公司对索溪河、小阳化河、濛溪河水质提升项目开展绩效考评;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考核期内水质不达标情况扣减相应运行费用,并按照扣减后的费用进行拨付,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二十一、关于“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业主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对后续实施项目监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十二、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资乐环党组〔2024〕27号),党组书记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排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陈毅故里开展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2次,组织观看《忏悔实录》等警示教育片2次;二是印发《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资乐环党组〔2024〕28号),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其它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三是开展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1次,形成记录表20余份,筑牢廉政防线。

  二十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1次,排查出一类风险点2个,二类风险点10个,三类风险点11个,制定防控措施37条,提升全体干部预防腐败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二是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各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全面掌握风险情况,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廉政风险点,巩固从严执纪常态化成果。

  二十四、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二是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环境隐患排查等业务工作融合,2024年上半年,我县4个国省考核断面实现达标率100%、优良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2天,优良率94.5%,居全市第一;三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6次;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以来,开展以《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好乐至的蓝天碧水净土》等主题党课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员大会3次。

  二十五、关于“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党建工作,分别于2月27日和6月7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踔厉奋发担使命,勇毅前行开新局”等主题党日活动4次,以《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好乐至的蓝天碧水净土》为主题上党课1次,依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加强思想引导和教育,及时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切实解决苗头和倾向性问题;三是组织审核2023年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3个,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报告质量。

  二十六、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12人次;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审改发言提纲,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主题教育办审定同意后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已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

  二十七、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支部主题党日2次;二是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及请假制度,对缺席人员认真记录缺席原因,对未参会人员及居住地离单位较远、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及时将会议精神进行传达,不定期收集意见及建议;三是2024年1月26日机关支部组织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活动,会前党支部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10余次,会上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十八、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娱乐化、庸俗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二是依托“三会一课”开展学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学习蒋久华、马均等先进事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新南社区开展新春基层大走访等“党味浓厚”的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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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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