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微博     
中共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录入时间:2024-09-14      浏览:609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教体局党组进行巡察。2024年1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教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等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7次,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8条。三是注重理论学习实效。坚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党中央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巡察反馈问题以来,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8次、研讨5次。

  二、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及上级关于教体系统的相关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好及时学。及时深入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职业教育等方面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2021年至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二是坚持落实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党组会及时跟进学习7次,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研讨5次。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教体局、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和述职报告。三是每月制发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定期对各学校(园)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督查。

  四、关于“营造校园法治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工作方案。印发《乐至县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从职工全员学法等7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定期跟踪督促,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巡察期间,已组织全县教职工完成了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标。目前,全县教职工正在进行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三是切实抓好教职工日常学法。督促学校制定年度教职员工学法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五、关于“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教育体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教育体育事业当前实际,认真谋划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要点、重点、目标、任务等,制定了2024年度教育体育工作计划。

  六、关于“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98所学校的空坝、操场等场地进行规划,对现有符合体育场地建设的场所就地转化一批,投入改造一批。截止2023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二是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课时,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育与艺术“2+1”工程。三是充分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通过早操、大课间、体育与健康课等,保障学生在校运动时间。督促学校召开校运会,以赛促练。

  七、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教育项目建设。乐至中学玉龙校区、城西小学城北分校教学综合楼已建成,新增学位5160个,覆盖解决城区现有“大班额”短缺学位4936个。二是加快开工建设第四幼儿园项目,建成后有序化解城区小学附设幼儿班问题。

  八、关于“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4月,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2024年7月,组织召开教体系统防溺水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暑期防溺水工作责任。二是上好安全课。督促学校落实《生命生态安全》课程课时,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知识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安全教育。2024年3月至4月,督促学校组织学生就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知识进行学习。四是做好事故预防。配合相关职能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非法营运学生上放学行为进行排查。聘请河堰塘库等周边住户为学生安全监督员,在上放学时段、节假日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学生私自下河(堰塘库)戏水游泳。各学校(园)安排教职员工走村串社遍访学生家庭,发放《乐至县学生安全教育告家长书》,家校联动做好学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九、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教体局、学区督导组、学校责任。建立校(园)长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6个,明确岗位职责18项,推行15个岗位操作要诀。制发《乐至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以制度规范管理。二是强化教体局、学区督导组、学校三级过程监管督导。学校坚持每周自查,学区督导组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和至少2次全覆盖检查。2024年上期,教体局全覆盖综合检查学校食堂2次。

  十、关于“危化品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在学校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启动了危化品处置工作。以乐至实验中学为试点,随机抽选有处置资格的6家企业,按照低价中选原则,通过比选报价,确定第三方处置企业。二是其他学校参照乐至实验中学的做法和价格与处置企业商谈处置事宜。截止2024年3月底,全县需处置的危化品已全部处置完成。

  十一、关于“督促学校落实保密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4月,组织教体局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开展保密法学习,增强保密意识。二是开展保密风险点排查整治。2024年4月会同县保密局对学校的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防范失泄密发生。

  十二、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学区、学校党组织书记学习省市县整治形式主义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严禁层层签订责任书,杜绝形式主义。二是从严审核干部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三是2024年4月,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是2024年7月,组织召开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作进一步要求。

  十三、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024年6月两次组织机关职工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利用校长会、职工会、党员大会等开展廉政教育,压实“一岗双责”,落实风险排查。

  十四、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教体党组〔2024〕27号)和《关于开展“师德失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乐教体发〔2024〕61号),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二是制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县教师师德考核1人不合格,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是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通报一次系统内违规违纪典型案例。2023年10月,通报6起典型案例;2024年1月,通报4起典型案例;2024年7月,通报4起典型案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

  十五、关于“宣传引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开学工作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群众关注度高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食品卫生、学生资助、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宣传,督促学校完善宣传措施,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二是提升服务成效。通过课后服务成果展示会和家长会,展示课后服务成果,让家长看到课后服务成效。2024年3月、4月先后组织全县义教阶段学校负责人在宝林学区、良安学区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场会,展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全面发展成效和课后延时服务成果,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教育质量共同提升。

  十六、关于“调配教学资源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底,对全县学校的电子白板和学校升降课桌椅等设备进行了摸底统计,各学区对本学区学校的设备进行调配安排,充分用好现有资源。二是积极争取乐至县“智慧教育+智慧数字网络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次实施,届时城东小学等设备短缺学校将得到及时更新。三是统筹使用生均公用经费中设备采购资金,有序补充学校缺口。

  十七、关于“改善学习环境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南塔九义校运动场建设项目正在推进后续工程,目前看台钢结构、塑胶跑道材料已入场。二是对在建工程逐一核实情况,强化与施工方沟通、协调,目前在建工程正在加快施工。

  十八、关于“落实教育教学督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春季开学前,教体局组织30余名学区督学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二是对城区20余个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办学进行了全面督查。2024年春季开学后,各学区责任督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每月到学校(园)开展至少1次督导,春季学期督导590余人次。

  十九、关于“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补齐2019年9月高考工作专用网络租赁合同。2024年1月,完成3名职工到城区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检查差旅费清退。二是2024年3月,组织开展“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议”,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账务管理。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二十、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学校加强内部管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组织召开“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议”,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票据审核,规范账务管理。二是强化内部审计工作,2024年上半年完成4所学校内审工作,全部审计项目均按照内审程序严格办理。三是督促学校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转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学校工会干部认真学习理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列支工会经费。

  二十一、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至3月,组织各学校(园)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二是2024年3月,组织召开“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议”,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乐国金〔2022〕137号)等条例规定,提高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增强规范管理意识。

  二十二、关于“违规建立项目中介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取消所有第三方中介库。二是2024年3月,组织校(园)长和项目负责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乐至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等条例法规,要求各学校(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招标。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审办办发〔2018〕53号、川审发〔2018〕24号文件要求,不再自行建立审计库和招标代理公司库。

  二十三、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项目工作人员学习《乐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审批及投资变更管理办法》(乐府办规〔2023〕2号)、《乐至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乐委办发〔2023〕18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所有工程项目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施工内容变更,必须按照《乐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审批及投资变更管理办法》中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程序”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程序。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政府性投资项目变更程序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关于“项目投资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学校(园)在项目设计阶段认真梳理项目实施内容,做到不漏项、算够量,在实施过程中比照设计、财评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发生工程变更,若因特殊原因施工内容、工程量发生变更,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二是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每一个项目在送审前均要预先比照财评,逐一核对施工项目和单价,杜绝结算、财评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发生,确保送审资料更加规范。

  二十五、关于“项目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学校(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超进度拨付。二是在“2024年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议”上再次明确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拨付,且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六、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教育工委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学习,坚持大额资金作为重要决策议事范围和内容。2024年6月底前,召开党组会20次,集体议定事项100个。

  二十七、关于“指导下属党组织民主决策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提醒。每月制发教体系统党建任务清单,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二是严格督导。2024年2月,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全覆盖检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进,确保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开展。

  二十八、关于“执行和指导学校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回避制度,提高思想意识,并在提干评优评先等工作中落实回避制度。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十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指导各学校(园)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每月制发教体系统党建任务清单,及时提醒学校规范落实党建工作。局班子成员分片定期指导学校党建工作,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党建培训。2024年5月,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提升教体系统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2024年6月,组织各学校(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参加线上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班,提升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理论水平。三是对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履行党建职责。

  三十、关于“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5日,制发《关于召开教体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会议的要求和步骤,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内容。二是严格督查指导,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相关党组织整改落实。

  三十一、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等干部管理条例和规范,加强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专题学习,树立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意识。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三是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等,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谈话推荐、民主测评、专项调查、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掌握情况。

  三十二、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方案。2024年5月,完成3名公务员公招、6名系统内事业干部考调进机关工作,优化局机关干部队伍。

  三十三、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至3月,启动公需科目培训,组织200余名教师参加中高级教师岗位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有序开展。二是2024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29名。三是督促各学校(园)开展好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管理,高考志愿填报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四是加强教师交流,55名乡镇教师到高中学校跟岗交流,解决高中教师不足。乡镇间交流教师84名,保证乡镇教师平衡。五是组织全县教师参加线上寒假研修,选派2人到北京、上海参加国培。2024年3至6月,选派8人到成都、德阳、内江等地跟岗学习,2023年“国培计划”市(州)统筹项目已完成集中培训,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28-23381618;邮政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南塔街道新南路186号;电子邮箱:db_1921@163.com。

 

中共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11001669号-1 已访问 264554407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