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长信箱的留言《关于乐至新能源汽车占道停车的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即:每小时按0.50元加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规定,积极与营运公司沟通,现营运公司已执行上述优惠政策。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15日致电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解释,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