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城市之星凤凰城施工扰民》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反映情况属实。我县相关部门已对项目施工方四川省巨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上午施工时间不得早于6点,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减少施工噪音,确保不扰民。
下一步,我县将监督施工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施工作业段内施工,严禁施工噪音扰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时施工的,施工单位需提前报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备案,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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