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XX”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农村危房改造》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现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为:实施对象为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因你目前不属于上诉“三类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目前我县农村自建房屋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为:首先,由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其次,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后再向辖区国土专职管理员或国土员提请现场踏勘规划,审查拟选址位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面积是否符合农村建房宅基地人口标准,并将建房农房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房户持申请书、户口本等资料到乡镇国土员处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调查审批表(属乡镇规划区的还应报用地规划方案图和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交由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辖区政府审查签署意见;最后,辖区政府审查同意后再报送县政府审批,审查同意后核发农房建设用地批准书(属乡镇规划区的还应在报县政府审批前,将用地规划方案图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方面政策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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