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XX”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三级残废有无补助》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精神,我县目前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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