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成”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改建卫生厕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在2019年4月、5月修缮房屋并整改了厕屋地上部分,地下部分未整改。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乐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等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9〕36号)要求,“厕所革命”补助要求地上部分五有:有墙、有顶、有门、有蹲便器、有水冲;地下粪污处理设施:砖砌(成品)三格式、化粪池、一体化收集设备,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完成后,每户原有粪坑(含猪圈下粪坑)必须封闭处理,否则不给予补助。因此你户厕所暂未达到卫生厕所验收标准,不能享受国家厕所革命相关补助政策。
建议你在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期间,自行或委托施工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改建,完成后及时向所在村、乡镇申请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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