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至县融媒体中心主任何宏刚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以“不回避、不推脱、不护短,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的严肃态度和严格标准,立即组织人员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对中心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根据审计报告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我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科室、部门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整改期间,我中心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保证限期整改到位。中心多次召开会议,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以确保审计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不严,导致扩大范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26325元。2021年7月28日,乐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乐车改办发〔2021〕6号)文件,批复同意了县融媒体中心所报包括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发放范围(4名副科级及以上科级领导干部)等内容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年8月补发了4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的公务交通补贴共计26325元。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收回,2024年2月19日,已经将公务交通补贴26325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公务用车补贴。
2.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办公设备134786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县融媒体中心所建立的《设备管理制度》中,只明确了设备包括摄像机、照相机、航拍设备、非编机、录像机等专用设备,不包括办公桌椅等其他办公固定资产的管理,未建立包括专用设备、办公桌椅等所有办公用品在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抽查发现,县融媒体中心采购办公设备134786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其中:2021年1月,34号记账凭证列支购采访用无线话筒5360元;2021年2月16日记账凭证列支购相机、镜头等照相器材费用105600元;2021年3月11号记账凭证列支购2套相机镜头132696元;2021年12月10日记账凭证列支购双面办公桌、会议桌等办公设备15430元,记固定资产账4900元,未核算固定资产105300元。
我中心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文件要求,及时建立完善了《乐至县融媒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将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并于2024年2月将以上涉及办公设备134786元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全面清理中心固定资产,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下一步我中心将及时将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并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不规范。县融媒体中心制定了《乐至县融媒体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等系列工作制度(乐融发〔2020〕5号),其中: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设定标准为投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5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确定数额为涉及单个事项一次性支出“三公经费”5万元以上、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的支出。抽查发现,县融媒体中心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共实施39个项目,其中:金额5万元以内项目个数9个,占比23.08%;50万元以上项目个数6个,占比15.38%。2020年至202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出国(境)经费>每年预算数均未超过5万元。所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内容的重大经济事项的标准未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确定。
以上问题我中心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标准,确定纳入决策范围的重大经济事项的标准。并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决策中的职责和角色,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工机制,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用,为集体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
1.应收未收办公用房租金60000元。抽查发现,2021年12月31日,县融媒体中心与乐至县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县融媒体平台、办公区用房、水电、伙食补助服务事项等的租赁协议,协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每年60000元,每年支付当年租金。截至2023年9月底,县融媒体中心未收取2022年乐至县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60000元。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通知相关公司,乐至县融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于2024年2月21日将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60000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我中心及时按照财务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乐至县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理解与把握,强化责任意识与财务管理规划化水平。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2.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品8493.50元。抽查发现,县融媒体中心开展2次工会活动,超标准发放奖品金额共计8493.50元,其中:2020年列支“迎中秋·庆国庆”奖品费用14080元,参加活动人数44人,设置奖品金额应低于44人×2/3×300元=8800元,超标准5280元;2021年列支“庆祝五一·五四健身趣味活动奖品购买”奖品费用16813.50元,参加活动人数68人,设置奖品金额应低于68人×2/3×300元=13600元,超标准213.50元。
以上涉及的活动经费中心工会已在2023年工会文体活动经费中扣减。组织办公室、工会、财务等人员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规范福利支出、工会慰问支出等标准。
3.支付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款3000元。抽查发现,2019年11月1日,乐至县委宣传部与成都鼎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为38000元的《乐至县融媒体大厅门头装饰合同》,但合同中项目明细实际汇总价为35000元,应当执行合同总价为35000元。2021年2月9日,县融媒体中心支付了成都鼎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乐至融媒体大厅门头装修款38000元。由于未严格审核合同,支付凭证及其附件资料,多支付工程款3000元。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通知相关公司,成都鼎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于2024年1月16日将多收取的工程款3000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我中心及时修订完善了《乐至县融媒体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规定认真学习,规范相关费用的报销流程,确保报销所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4.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抽查发现,由广东星艺装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的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虚拟演播室、制作室、录音室等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于2021年8月6日正式开工,合同总价79.85万元,2021年12月22日项目验收合格。该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后,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分3次向乙方结算工程款。2021年9月2日,县融媒体中心提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20万元,占合同总价的25.05%。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提出要求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下一步将不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报销第一书记驻村生活补助2210元。抽查发现,陈*任东山镇方广村第一书记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到村签到考勤共计215天,应报销驻村生活补助10750元,实际报销12960元,其中:驻村生活补助180天9000元、按差旅费标准报销驻村生活补助36天3960元,多报销2210元。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收回,并于2024年2月19日将多报销的生活补助2210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生活工作保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资组通〔2015〕277号)文件,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执行。
2.违规报销差旅费640元。抽查2021年至2023年乐至县融媒体中心会计凭证,个别职工违规报销差旅费640元,其中:出差当天已派车但公杂费未减半,多报销公杂费250元;同一天出差到不同地方,重复报销差旅费390元。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收回,并于2024年2月19日将违规报销差旅费640元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我中心及时修订完善《乐至县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理解与把握,强化责任意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乐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乐至县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进行学习,严格规范日常财务报账管理,完善报销手续和凭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把财务审核关口,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内容真实、核算准确。
3.虚假报销伙食补助费1060元。县融媒体中心实行中午登记就餐制,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抽查发现,个别职工虽出差到县以外地区但当天仍报销伙食补助费,涉及1060元,其中:2021年涉及36天、73人次;2022年涉及20天、33人次。
以上涉及资金已经按审计规定收回,并于2024年2月19日将涉及1060元伙食补助费存入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我中心修订完善《乐至县融媒体中心公务接待、加班误餐管理制度》《乐至县融媒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乐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我中心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严格执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确定纳入决策范围的重大经济事项的标准。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相关规定,及时将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三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经费报销审核,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乐至县融媒体中心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努力学习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
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