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子女对父母亲情的回报,也是法定的义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指示精神,不断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乐至县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与创新提质相结合,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专题普法,加强护老宣传。深入开展“法治护航 情暖夕阳”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制作“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深入社区、养老院、村居广场等老年人聚居场所,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提供咨询和答疑解惑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突出维权举措,保障援调对接。积极探索“援调对接”工作模式,全力构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双向互动、无缝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新格局,着力将赡养纠纷化解在基层。石湍镇刘大爷今年88岁,2个儿子因刘大爷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对老年人及子女进行调解,多次调解未果后,引导刘大爷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其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整合服务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全力推动诉源治理,促进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维权。石湍镇67岁的王老太多种疾病缠身且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却拒绝赡养老人,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知悉情况后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期间县检察院配合支持起诉,最终在法检司三方共同努力下,王某赡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落实“5+N”服务,提升便民成效。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为老年人维权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预约办、点援办、先行办、立即办”及个性化服务的“5+N”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老年人维权案件30件,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