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微博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乐至县2024年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7-10     浏览:5262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乐至县2024年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乐至县劳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盛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卫生院1名、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卫生院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4年9月1日,在乐至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 计划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2006年7月17日以前出生(含7月1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7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7.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至邮箱158077803@qq.com,报名咨询、确认电话028-23239882 。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3天)。

(三)报名材料

1.《乐至县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鉴定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乐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3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乐至县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事项,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

乐至县纪委监委:028-23353818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239882、028-23322685

 

附件:乐至县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乐至县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出生地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

编号

 

 

 

 

特长

 

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作单位

 

现工作所在地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个人简历

 

所受奖惩情况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承诺事项

 

本人承诺报名信息属实。                             

承诺人:

                                           

资格审核结果

及意见

 

 

初审人(签字):             

              

 

 

复审人(签字):

                

请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 《报名信息表》等后如实填写。应聘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11001669号-1 已访问 264581368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