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市下13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2024年市下13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址,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2024年扎实办好市下13件民生实事,资金总投入23062.1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13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485.2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918.19万元,县级安排9884.38万元,其他资金2635.1万元。
一、为全县在校初中女生接种宫颈癌疫苗提供补助(责
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全县在校初中女生接种宫颈癌疫苗提供补助,实现“愿
接尽接”“应补尽补”。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50.84万元,争取市级补助 150.84万元。
二、残疾人康复关爱行动(责任单位:县残联)
为全县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同时为有需求的 3岁以上一二级重度盲人、在读盲人学生适配智能阅读器。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23.2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0万元、省级补助27万元,市级补助46.2万元。
三、为乐至籍60岁以下持证残疾人及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提供大病医疗倾斜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
为乐至籍60岁以下持证残疾人及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首次罹患恶性肿瘤的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300元/人的一次性赔付,同时为6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提供大病医疗倾斜救助。计划财政安排资金578.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170万元,市级补助408.8万元。
四、为孕妇免费提供产前诊断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为乐至籍或持有乐至县暂住证,在辖区内建立孕产期保健档案的孕妇免费提供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含羊水穿刺)的产前诊断服务。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7.69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7.69万元。
五、孤寡(独居)老人安全保障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为孤寡(独居)老人的居住场所安装联网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410个。计划财政安排资金36.66万元,争取市级补助36.66万元。
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正心”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为全县5.7万名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心理健康筛查并为约20 名需转介治疗的未成年人提供治疗补助。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2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6万元,市级补助6万元。
七、开展文化进万家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开展艺谷人才进校园活动3场;开展企业文化惠民活动,联合本土优秀文艺专家组建文艺团队,以企业文化为主题开展企业文化展演活动2场;文艺展演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惠民文艺演出活动30场。计划财政安排资金39万元,争取市级补助39万元。
八、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 800张,并提供不少于12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财政安排资金544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538万元,市级补助6万元。
九、早期肺癌(肺结节)筛查行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为3000名适龄人员免费提供早期肺癌(肺结节)筛查。
计划财政安排资金75万元,争取市级补助75万元。
十、提高全市种粮大户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全县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提高 20 元/亩。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32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32万元。
十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符合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30部。计划财政安排资金606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300万元,县级安排306万元。
十二、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更新改造,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4054户。计划投入资金1945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551.3万元、省级补助1070.22万元,县级安排9200.38万元,其他资金投入2635.1万元。
十三、建设乡村振兴惠民公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乡村振兴惠民公路5.7公里。计划财政安排资金129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912万元,县级安排3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