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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4-16     浏览:752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关于2023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2023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7:30,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体检费(现金)约500元在乐至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门口集合。

三、体检有关要求

1.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2.体检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乐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共青团乐至县委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

2.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擅自行动、单独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乐至县纪委监委028-23353838 

指导单位电话: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实施单位电话:共青团乐至县委 028-23335107

 

附件:2023年乐至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共青团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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