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乐至县压紧压实各部门职责,强势强力推动改造攻坚工作。
规范市场,严肃执法。组织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四个执法部门对乐至县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向不符合瓶装液化气使用条件的用户违规供气的行为开展调查,收集线索10余条。约谈乐至县液化石油气加气站,送达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积极配合本次攻坚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存在问题,并全面回收所有违规供气的液化气瓶。现全县共回收气瓶886只,其中炮瓶6个、中瓶422个、小瓶458个。
部门联合,协同发力。组建5个现场排查小组,集合街道、住建、公安、消防、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港华燃气等7部门单位共35人,在县城区域内开展“扫街式”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商户积极签约改造,目前,全县共排查发现203户,签约200户,签约率达98.52%,其中,攻坚期间签约105户,签约率提高52.76%。
配强队伍,加快施工。督促供电公司、港华燃气、蜀能燃气,加派施工队伍,加快施工改造进度,结合改造任务,倒排签约、开工和完工时间表,全面实现签约当日进场施工,3天内改造完成。目前,全县改造完工129户,完工率为63.55%,其中,攻坚期间完工77户,提高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