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微博     
关于《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 评选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01-02   来源:乐至县科学技术协会  浏览:1994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关于《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

评选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我县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培育国家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2023县政府与县级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工作安排,结合全国、全省、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多年来的评选实践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印发《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分别开展了网上公示公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要工作,综合结论为:低风险、符合法律法规、可实施。《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在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后,于20231220日印发,拟于202421日正式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

(二)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发〔202116号)

三、主要内容

《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共计821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是《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起草依据、奖项类别、评审工作分配、评审原则等;

第二章为奖项设置,共3条,主要明确了奖励年度、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为参评条件,共2条,主要明确了参评对象条件等方面内容;

第四章为申报和评审程序,共2条,主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单位的申报、评审程序等方面内容;

第五章为资金来源及使用,共2条,主要对县长奖奖励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为职责分工,共4条,主要对县科协、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关工委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为监督管理,共3条,主要对县长奖评选工作监督、违规处理、资金使用违规处理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为附则,共1条,对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附件:《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府规20232

附件:乐府规〔2023〕2号 关于印发乐至县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县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11001669号-1 已访问 264554969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