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镇容环境秩序管理,促进大佛镇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近日,大佛镇开展场镇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治前告知宣传。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向占道经营商户逐一发放《禁止占道经营告知书》,并当面耐心细致地向流动商贩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讲明占道经营的不良影响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劝导流动商贩进入农贸市场或租赁店铺合法经营。创新“建档立案”方式,详细记录占道经营情况(包括当场拍照取证,摊主身份、联系方式、占道位置、经营范围等),建档54人,并在商家门口科学划定黄线,允许商贩线内有序经营。
治中依法行政。严密盯守省道423线、大同街等占道经营多发点位,以点连线带面,编织构建全覆盖执法网络。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所、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力量,确定工作组6个,每个组4人,科学划分责任区,以逢场日为重点开展轮班巡查值守,依法依规取缔流动摊点线外占道经营行为,今年共计开展巡查96次。
治后常态管控。持续强化巡查管控,对辖区重点区域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及时整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人民群众的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占道经营行为屡教不改商户,纳入市场“黑名单”,对积极整改的商户,纳入“白名单”,在农贸市场进驻、摊位选择中优先考虑。
下一步,大佛镇将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相结合等方式,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严防死守、“零”容忍,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实现道路环境更安全、镇容镇貌更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