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 门(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 年省下 23 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17 日
2023 年省下 23 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县委、 县政府决定 2023 年扎实办好省下 23 件民生实事,资金总投入
61686.86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44442.76 万元,省级补助
8153.25 万元,县级安排 9090.85 万元。
一、新建、改扩建 140 个普惠性托位,持续扩大全县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计划安排资金 140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70 万元,县
级安排 70 万元。
二、支持建设 1 所公办幼儿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
局)
通过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持建设。
三、减免 1200 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和家
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 119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41 万元,争
取省级补助 31 万元,县级安排 47 万元。
四、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 保全县 5.82 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13.74 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 982.48 万元,其中县级安排 982.48 万元。
五、为 0.74 万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 60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304 万元,争
取省级补助 119 万元,县级安排 177 万元。
六、向 0.199 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生按平均每人
每年 2000 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 399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319 万元,争
取省级补助 31 万元,县级安排 49 万元。
七、为 1751 名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提供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 127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01 万元,争
取省级补助 26 万元。
八、促进城镇新增就业 0.389 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530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60 人、脱贫人口就业 1.725 万人;
开展劳务品牌培训 1000 人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 2060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755 万元,
争取省级补助 305 万元。
九、提高 54.3 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40 元(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 34631.28 万元, 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27704.85 万元,争取省级补助 3849.29 万元,县级安排 3077.14
万元。
十、为 48.63 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免
疫规划、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 1600 名
65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康复护理指导、健康风险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 康局)
计划安排资金 4033.97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3219.41
万元,争取省级补助 407.28 万元,县级安排 407.28 万元。
十一、为 0.49 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计划安排资金 62.72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24.5 万元,
争取省级补助 30.58 万元,县级安排 7.64 万元。
十二、为 1.11 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
困难群体,按每人每年 100 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安排资金 63.31 万元,其中县级安排 63.31 万元。
十三、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 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计划安排资金 13302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9306 万元,
争取省级补助 1071 万元,县级安排 2925 万元。
十四、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 10310 名困难残疾人发放
生活补贴,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 10500 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计划安排资金 2350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1170 万元,
县级安排 1180 万元。
十五、为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免费提供 法律援助咨询 1400 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 410 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计划安排资金 27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5 万元,争取
省级补助 7 万元,县级安排 5 万元。
十六、建设 25 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县 总工会)
计划安排资金 12.5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12.5 万元。
十七、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0 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计划安排资金 100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100 万元。
十八、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16 个,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计划安排资金 761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761 万元。
十九、实现 1 个公共图书馆、1 个文化馆、26 个综合文化站和 1 个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计划安排资金 1050.6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1027 万元,
争取省级补助 23.6 万元。
二十、向社会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1 个公共体育场馆(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计划安排资金 29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29 万元。
二十一、对 2844 个自然村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为广大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提供保障(责任单位: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计划安排资金 139 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 139 万元。
二十二、新(改)建 20 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计划安排资金 697 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 597 万元,县
级安排 100 万元。
二十三、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新建 4G 基站 9 个,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统筹推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地区 4G 网络覆盖。
附件:2023 年省下 23 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项目执行及资金拨付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