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 按照《乐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乐财监督绩效【2023】4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乐至县土地统征整理办公室进行财会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前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支管理、账务处理及以往年度各类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
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该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
四、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廖方波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邹嘉宸 县财政局国库股工作人员
贺红梅 县财政局农业股工作人员
马 曦 县财政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工作人员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杨 凌 联系电话:028-23324001)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