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市下14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市下14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址,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2023年扎实办好市下14件民生实事,资金总投入77625.7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665.8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871.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25.32万元,县级安排62464.47万元,农户自筹99万元。
一、新增公办教育学位(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在全县1所学校建成投用学位1000个,新开工建设1所学校,建成后增加学位2340个,共计增加学位3340个。资金总投入576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297万元,县级安排55303万元。
二、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道路、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实施更新改造,计划改造4339户。资金总投入1019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139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安排2058万元。
全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部。资金总投入4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县级安排200万元。
- 为全县在校初中女生接种宫颈癌疫苗提供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全县在校初中女生接种宫颈癌疫苗提供补助,实现“愿接尽接”。资金总投入620.14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补助资金62.01万元,县级安排558.13万元。
五、新增普惠性托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全县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增加普惠性托位212个。资金总投入14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70万元,县级安排70万元。
六、为乐至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为乐至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总投入397.44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补助资金31.36万元,县级安排366.08万元。
七、建设乡村振兴惠民公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全县建设乡村振兴惠民公路46公里。资金总投入6335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22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县级安排3715万元。
- 新(改)建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新(改)建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300户。资金总投入52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3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资金19.8万元,县级安排79.2万元,农户自筹99万元。
九、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为全县4900名35至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资金总投入60.8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3.6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9.44万元,县级安排7.81万元。
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全部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并为所就读学校提供经费保障。资金总投入135.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8.24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7.06万元。
十一、开展文化进万家惠民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惠民文艺演出活动40场次;开展美术、音乐进校园活动,全县中小学、职业中学、公立幼儿园覆盖2堂美术课、音乐课。资金总投入70万元,县级安排70万元。
- 残疾人教育资助关爱(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乐至籍困难家庭持证残疾学生提供教育资助,为乐至籍高中残疾新生、大专及以上残疾新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新生提供一次性教育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应补尽补;安排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挂(兼)职任教;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
十三、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
为全县13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资金总投入8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8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4万元,争取市级补助资金12.15万元,县级安排16.85万元。
十四、文化馆、图书馆、陈毅纪念馆等馆(站)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全县1个公共图书馆,27个文化馆(站),1个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资金总投入106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27万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3.6万元,县级安排2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