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也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助力农业农村发展。乐至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新“3 4 1”模式精细化推进示范户培育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审核认定示范户233户,颁发标志牌233份,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提前完成3年任务目标。
“三项创新机制”为培育工作保驾护航
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企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科学规划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示范户培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创新示范户准入机制。明确法律明白人等十类家庭为培育对象范围,规定认定必备的八类基本条件,通过农户自荐或村委会推荐,经村、镇、县按照规定程序,层层遴选,择优产生,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创新多部门联动机制。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强化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凝聚工作合力,高效推进示范户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截止目前全县21个乡镇已审核认定示范户233户,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提前完成了“到 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任务。
“四点创新服务”为培育工作增光添彩
创新培育服务形式。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运用法治讲堂、田间课堂等多种形式,分级分片开展法治轮训,结合农村实际,创作普法宣传视频,依托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乐至普法公众号等平台,通过“送法下乡”“法律进农村”“宪法进农村”等活动提升示范户法治意识和增收创效能力,并争取达到“培育一个,带动一片”的目标。创新多元化结对帮扶服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包乡镇(街道)的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通过互加微信、互留电话等方式与示范户建立紧密的联系,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进行法律知识辅导,疑难问题解答服务。创新示范户落脚点搭建。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更多的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龙门镇金马村成功创建四川省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示范户培育搭建了坚实落脚点。创新动态管理服务。对示范户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提升认定资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档案管理“深、细、严”。及时掌握示范户的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情况,实行动态清退,及时调整、增补。
“一个创新模式”促培育工作纵深推进
创建了“培育户 产业发展”模式,将农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重点培育对象。立足本地种植、养殖等产业优势,因地制宜提质增效,持续拓展培育户引领产业发展新模式,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乡村振兴在法治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