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19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资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县政府职能依法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我县被通报表扬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乐至县司法局被推荐评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坚决落实上级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资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印发了《乐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到各级各部门。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行清单制度。印发了《乐至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责任清单》,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二是全面清理中介服务和证明事项。对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形成了《乐至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证明事项26项,对保留的36项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三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杜绝行政检查的随意性。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共曝光失信企业8家、个人82人次,纳入企业红名单5家、黑名单8家,纳入个人红名单23人、黑名单2人。严格按照《乐至县社会信用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五是实施审批服务便民行动。整合不动产、房管、税务三个部门窗口,建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通办”。编制公布清单1286项,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编制相关办事指南。六是实施项目审批提速行动。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压缩在2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压缩在3日内完成,备案制投资项目实行“当日办结”。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完善“容缺后补”机制,综合窗口审批办结663件,效率显著提高。七是实施窗口服务规范行动。创建真心、耐心、细心、虚心、暖心“五心”服务品牌,开展“五心服务标兵”和“五心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八是广泛开展特色温馨服务。实施8小时外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特殊群体上门服务、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园区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全年共开展各类特色服务累计2851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合法性审查。根据《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裁决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县行政裁决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全年进行合法性审查189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保证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四)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县政府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三是建立建全公职律师制度。2019年我县共有10名公职人员获得了公职律师证,有效推动了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要求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了城管执法大队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推进经济发达镇童家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赋予童家镇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了《乐至县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继续畅通“两法”衔接渠道。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全县行政机关今年已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6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选出13个县级部门为乐至县行政执法案卷先进单位,并将评查结果向全县进行通报。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力打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硬战,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5件,处罚款319万元;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件;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涉农违法行为,行政处罚15件。现场制止纠正土地违法行为15件,查处案件3件;立案调查劳动违法案件5件,限期整改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单位3家;追发劳动者报酬481万元,涉及劳动者352人;深入开展“整治保健会销乱象”“食品安全”等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7件;查处涉林案件74件,其中涉林刑事案件26件;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8件,医疗机构违法案件63件。
(六)持续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同时认真落实了各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给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二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政务信息1万余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上墙公示,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县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全部按规定录入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四是自觉接受行政诉讼监督化解纠纷。县政府共应诉行政案件1件,开庭审理1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级部门行政案件18件,部门负责人全部按要求出庭应诉。通过行政应诉,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化解了众多行政纠纷。
(七)突出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法治素养。一是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了《2019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方案》,全年学法14次。二是完善工作规则。修订了《乐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乐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县9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开展网络培训,组织9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八)创新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开通“12348热线”、开辟《警示在线》《拍案惊奇》等普法栏目,通过“帅乡乐至”等官方微信微博,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内容供给机制,构建“点单+配送”模式,定期收集本地群众需要和喜欢的法律服务项目,根据订单需求一对一落实服务项目配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律师到企业上“法治课”,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治宣传志愿者进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知识,在全县形成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九)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十)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体系,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逐项梳理,录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系统,有序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尚未真正成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硬指标”和“硬约束”,一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尚未普遍树立,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力量较为薄弱,行政执法监督缺少主动性;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尚未完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还不充分。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资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强力统筹推进。组织研究制订《乐至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年初专题安排部署全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主持召开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学法14次。主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务实推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狠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升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审批综合效能。
(二)严格依法决策。组织研究修订《乐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乐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要求按程序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2019年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进一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三)维护司法权威。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力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19年县政府共应诉行政案件1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判决1件。主导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与法院之间建立健全信用惩戒体系。
(四)强化考核监督。组织研究完善乐至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审议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严格落实向市政府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主动接受各级监督。
(五)狠抓思维提升。亲自研究落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督促落实部门和乡镇普法责任。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0年度工作安排
2020年我县将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安排,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限及要求,并督促严格抓好落实。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
(三)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二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三是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不提交集体讨论。五是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强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清理和调整现有城镇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形成科学、明晰的城管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整合现有力量,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加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办案设备得到保障。三是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逐步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意识。
(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七)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照《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二是严格考核。充分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实现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实效的全方位考核。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监督。
乐至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