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主动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新动能。
做实人民调解,夯实基层治理基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 ”模式,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和风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助力创建和谐乡村,夯实基层治理基石。目前,全县共计调委会342个,其中村调解委员会238个,社区调委会77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委会19个,街道调解委员会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6个。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1173件,调处成功1165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做优法律服务,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乐至融媒APP、“12348”四川法网全方位、全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线上 线下”的方式,不断提高“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效率,打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向乡镇延伸,建成2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100%。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建成3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率达100%,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出门可见、触手可及”。
做细法律援助,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突出乡村法律援助重点,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与民生、“三农”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畅通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缩短审查时限,特别是对涉及“三农”、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推进法律援助向乡镇延伸,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方便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1件,其中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84件,提供法律服务咨询350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做精法治宣传,营造乡村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9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法治挂历3.36万余份,法治口袋、雨伞等法治产品3000余个,解答现场咨询450余人次,惠及群众22万余人。
做强法治示范,打造乡村坚实法治堡垒。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增强民主法治建设、增强干部群众法治管理和法治意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让法治乡村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深化乡村法治阵地建设,按照多样性、差异化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建成金马村、海慧寺村、牛栏店村、西街社区等法治阵地,以点带面发挥普法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