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务微博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资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3-08     浏览:17419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按照《2021年度资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度资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8:2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资阳市人民政府大门口(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0—12小时禁水、禁食。已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费约500元,考生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五)参加体检的人员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事先主动联系报考单位,体检当天过时未到且未事先作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来参加体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体检当天请提供48小时内(3月16日及以后日期)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3天内2次(体检前三天,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次体检,并提前告知考调单位: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资阳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21年度资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2022年3月8日

 

附件1          
2021年度资阳市公开考调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调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
编码
考调名额 备注
1 黎弋弘 1231218100102 中共资阳市委办公室 综合文稿 231001 1  
2 夏鹏飞 1231218100120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综合管理 231002 2  
3 冯文人 1231218100204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综合管理  
4 朱萍瑶 1231218100411 中共资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巡察组联络员 231003 1  
5 王冠 1231218100528 资阳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一) 231004 1  
6 张晶 1231218100610 资阳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二) 231005 1  
7 晋佳 1231218100625 资阳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三) 231006 1  
8 任兰 1231218100629 中共资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综合文稿 231007 1  
9 沈运婷 1231218100727 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 综合管理 231008 1  
10 杨雪涵 1231218100804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综合管理 231009 1  
11 毛欢玮 1231218100821 资阳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文秘 231010 1  
12 陈贝 1231218100825 资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综合管理 231011 1  
13 朱廷霞 1231218100904 资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计划生育业务专干 231012 1  
14 唐丽婷 1231218100908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政策研究室 综合管理 232001 1  
15 杨青松 1231218100919 安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 232005 1  
16 张婷 1231218100925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
办事处
综合管理(二) 232018 1  

 

附件2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身份证号码

 

考调职位

 

手机号码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过去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

3.本人过去14天内没有已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

4.本人没有正在被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

5.本人过去14天内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提供的以上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说明:

1.官方当日最新发布数据,各省份确诊病例数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2.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承诺书落款时间应为体检当日。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维护单位:乐至县融媒体中心 电话:028-23330299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11001669号-1 已访问 264599225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