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乐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懂了么”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被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案例获评第二届四川省农民工维权十佳优秀案例。
(一)切实转变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释放政策红利,为招引“铺路”。聚焦政务服务、市场环境等21个重点领域,明确384项重点举措,大力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需求160余个,服务重点项目108项,促成融资32亿余元。二是不断压缩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拓展线上服务领域,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推动“一窗进出”,精简办事流程。梳理“川渝通办”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09项,办理492件。在一体化平台上配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67个。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解难。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注册登记“只跑一次路”或者“零见面”不跑路,办理全程网办企业登记业务721户。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95户。四是持续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忧。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全程网办”事项占比99.03%。持续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并联办理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报装流程由5个精减为2个,用水报装耗时压缩为5天,用气报装耗时压缩为6—8个工作日。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一是严格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起草《乐至县县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完善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6件次。三是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16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家论证。四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五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全年进行合法性审查279件。六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清理由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县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编制《乐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定公布全县6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三)创新执法方式,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县级各部门编制“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323项,全面推广涉企包容审慎监管。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乐至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目录清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对研判确定的2个重点领域、1个突出问题和1个典型案件开展专项治理,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四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县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大学习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1件。整治疫情防控不到位医疗机构21家,办理卫生违法案件32件。查处食品、药械等违法案件422件,罚没款140余万元。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523家次,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25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35个,追回违规领取社保资金118余万元。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2件。
(四)凝聚法治合力,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效能。一是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建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共337个。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一警务工作站”“一社区一民警两辅警一警务室”等机制建设,完成10个平安智慧小区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4148个,实现全县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二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开展排查12209次,化解纠纷12123件,化解率99.3%。三是推动依法有序信访。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和手机移动端反映信访诉求,受理网上投诉信访事项166件,占信访总量44%。分类梳理各领域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46万余元。进一步优化服务,办理各类公证683件,为群众提供“延时、预约、上门”服务30件次,为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服务3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4040元。
(五)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以依法治县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打造乐至县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法治教育基地。以党建和禁毒为载体,在南塔街道打造乐至县党建·法治主题文化公园和南湖法治·禁毒主题公园。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乐至·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禁毒防艾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宪法法律、禁毒防毒、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题,开展“帅乡法治基层行”“律师基层送法助力乡村振兴”“民法典进万家”活动。三是创新“懂了么”普法服务网络。收到“下单”61次,派出法治宣传骨干183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1场次,辐射群众55000余人,“懂了么”普法服务网络经验被四川长安网刊载推广。四是聚焦新媒体普法。以“法治乐至”公众号、“乐至融媒”APP为载体,加强乐至法治建设宣传,常态化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范电信诈骗、环境保护、禁毒等信息共计420余篇,全县法治氛围不断浓厚。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平台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平台未实现完全无缝对接(对接权限在省级部门),影响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降低了群众办事效率。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不够,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不够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还有差距,专家论证成为工作短板。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音像记录设施配置不齐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率不高,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未专门设置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流动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交叉、随意性执法还时有发生。四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法治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广大人民群众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资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全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9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0次。研究完善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20个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4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县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应诉行政案件7件,尊重并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懂了么”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推动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平台”、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开展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2022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县将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安排,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积极推进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核查工作、诚信守诺机制及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层级分领域开展精准化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非禁即入”,强化“零门槛”准入。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品牌、商誉。积极发挥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和投诉站作用,畅通政企沟通,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促进政府决策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重大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社会危害较小,且能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纳入权责清单一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履行裁决职责,努力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