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至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捕退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五大举措,纵深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抓部署、促落实。通过细化禁捕、打非断链、常态监管等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乡镇全面摸清涉渔市场主体数、涉渔重点场所及渔具、渔网使用重点人员,并建立登记台账,构建起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整改的禁渔禁捕源头防线,确保“禁渔令”取得实效,切实守好乐至“一江碧水”。
抓整合、聚合力。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及乡镇(街道)人员、设施等资源,在网格化监管、禁渔信息推送、江河“无人机”使用等方面,实现工作联动联控;在执法程序、执法手段上畅通配合衔接,为禁渔监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在重点流域建设处设置了渔政协助巡护员,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人防、技防、物防统筹防控。
抓执法、强震慑。持续推进“清市场、清餐馆、清广告、清渔具店”“四清”行动,严厉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制销禁用渔具等行为,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联合巡查20余次,制止和劝离游钓人员300余人,放生渔获物10余公斤;涉嫌违法行为较轻的案件有30件,已按简易程序结案30件。涉嫌一般违法的案件6件,已结案6件,罚没金额1900元。
禁渔执法
抓宣传、浓氛围。全方位、高密度、多层次开展禁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禁渔提示牌、设置宣传点,向群众面对面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求,为禁捕工作营造了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禁捕宣传
抓考核、提动力。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激发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