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乐至县网上《书记信箱》反映“关于使用农村修路向村民集资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情况为乐至县宝林镇天台村(双桥村已合并至天台村)集资修路问题。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以及促进其社会经济发展,乐至县宝林镇天台村2022年计划修建连接村内交通的社道,根据天台村村(居)民全体大会商议决定,集资标准按户籍在当地且名下有承包土地的1000元每人收取,户籍在当地但无承包地或有承包地但户籍不在当地的按500元每人收取,因村社属于(村)居民自治组织,其行为由当地全体居民商议决定。
下一步,我镇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消除群众疑惑。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乐至县宝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