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在《书记信箱》中反应“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编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四川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2022年3月16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了事业单位公招加分政策,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