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咨询
姓名:李XX IP:192.168.1.* 时间:2021/4/2 21:52:40
书记您好:
我是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天镇人李雪莲,我由于2007年去新疆上新疆农业大学,学校要求迁移户口,所以把原来的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天镇的迁移至新疆乌鲁木齐,户籍性质由农村户口变成了居民户口。根据《资阳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规范》3、户口迁入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农村籍学生,毕业后回原籍入户:本人持本人书面申请、在农村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证明(原件)、村社同意入户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但是户口迁回来以后当地公安局却没有把我的户口迁入原籍,而是变成了中天镇集体户。当时由于不知道户籍政策于是没有追究。2018年由于结婚从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天镇迁入福建省古田县,2019年离婚想从福建省古田县迁回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天镇被当地派出所以没有商品房为理由拒绝,因为当时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有中天镇的商品房才能把户口迁回去,户籍地址是商品房地址,然后没办法,只能按人才引进的政策暂时放到成都市武侯区。我上学把户口迁回来的时候就应该回到原籍,户口性质仍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当时办户籍的人把我的户口弄成了居民户口。这个条款在《资阳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规范》里面明确说明了的。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1/4/13 10:26: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中咨询“户口迁移相关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日,县公安局户政中队的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对相关政策做了解释说明,您也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乐至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