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XX”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请问低保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导致家庭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出但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申请低保,需提供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的凭证。经查,你的亲戚(龙军成)于6月13日向中和场镇人民政府提交了低保书面申请,但未提供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的凭证。目前,中和场镇人民政府根据政策规定,已告知其本人及时补齐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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