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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咨询
姓名:宋XX   IP:223.95.121.*   时间:2020/5/12 9:07:39
你好:我想问问,我妈妈已经购买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第一档100元,目前妈妈年龄65岁,还有5年60岁,但最近看到资阳人社发布保缴费标准已提高,最低200元,原来的100元作为政府对困难群体代缴标准费用,看到资阳人社中有一点对2020年可以累积缴费。具体缴费情况请说明下,另外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调整缴费其它档次吗?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5/15 16:47:56

 

宋成刚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络来信”栏目的来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0号)第二条、第三点规定“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你母亲在60岁那年可按补缴时有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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