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帕金森病药品报销额度、比例
姓名:木子李 IP:120.40.195.* 时间:2020/3/16 21:11:53
您好,想咨询下乐至县新农合帕金森病药品报销额度、比例。家人患有帕金森病,常用药物为:多巴丝肼片、恩他卡朋片等。经查询省人社厅药品目录,对药品有甲、乙类之分,请问乐至县新农合对甲、乙类药品的报销政策有何区别?新农合帕金森病的报销额度是多少?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3/26 9:36: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书记信箱》来信后,我办赓即安排县医保局对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的父亲参加了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四档次,所患帕金森病已在我局办理了特殊疾病门诊。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资府办发〔2016〕81号)文件规定,医保药品分为三类: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药品全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乙类药品由个人先按10%-30%比例自付,剩余部分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比例报销;丙类药品由个人全自付。您父亲常用的药品有多巴丝肼片和恩他卡朋片,其中多巴丝肼片属于甲类药品、恩他卡朋片属于乙类药品。
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7〕55号)文件规定,帕金森病属于城乡居民第二类慢性疾病病种,其门诊医疗费用(合格费用)本地按40%支付,异地按20%支付,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