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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农村独生子女的补助情况
姓名:荣勇   IP:171.8.132.*   时间:2015/10/11 11:46:47
我姐姐和姐夫,户口在农村,现在已经快60岁了,没有生育子女,以前抱养了一个女孩,她们现在能否享受农村独生子女补助或者享受农村60岁以上老人的补助?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5/10/17 8:39:33

 

“荣勇”网友:
 
  你在乐至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的来信《咨询一下农村独生子女的补助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中奖励扶助对象需满足“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和“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规定,你姐姐和姐夫无生育史,且捡养子女健康无残疾,不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同时,由于你哥哥姐姐捡养女儿的年龄已超过18周岁,也不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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