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名男子因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向农村地区群众推销伪劣燃气灶,被乐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
2020年11月,家住乐至县蟠龙镇的周大姐家里刚安装好天然气管道,就有两名自称是乐至县某天然气公司员工的人前来推销某品牌天然气灶具。其中一人告诉周大姐,自己是某品牌天然气灶具在乐至的代理商,可以直接从厂里拿货,价格十分优惠,燃气灶、抽油烟机、热水器三件套仅要两千多元。面对如此优惠的价格,周大姐十分心动,便直接购买了。
2021年8月,乐至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时收集到有人在乐至销售某品牌伪劣燃气灶具的线索,随即展开调查。民警将周大姐购买的燃气灶具送检后,查实到该批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也无“3C”认证标志,属于不合格产品,周大姐这时才知道自己买到了假货。
办案民警在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不只是周大姐,乐至县童家镇、通旅镇、蟠龙镇等多个乡镇均有群众购买冒充燃气公司员工的犯罪嫌疑人推销的劣质抽油烟机、燃气灶。
为尽快侦破该案,乐至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全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进行全环节打击。经过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经查,三名犯罪嫌疑人自2020年6月以来,在乐至县童家镇、通旅镇等地非法销售伪劣燃气灶具,涉及群众达500余户,涉及金额达30余万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已销售的伪劣燃气灶具正进行全面置换,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