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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至县高寺镇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录入时间:2024-09-18      浏览:542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寺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高寺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每次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会前拟定议题清单。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党委委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学习5次,交流研讨5次,到会党委成员均参与发言,共形成发言稿42份。

  二、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印发了《高寺镇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高委〔2024〕10号)。二是修订完善《高寺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金额标准,凡涉及大额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及重要的人事问题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召开党委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进行集体民主决策。

  三、关于“‘一盘棋’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坚持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谋划近期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在业务交叉的部门之间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共同商议工作规划、重大行动等事项。二是加强部门协作。2024年4月起,镇综合执法办与应急管理办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市场摆摊乱象,保障市场安全有序运营,联合基层治理办、司法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场镇活动。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三个工作组,包片督导各村(社区)撂荒地整治工作。二是通过农业共营制、社会化服务项目种植水稻400余亩,玉豆复合种植600余亩,有效解决土地“非粮化”“非农化”。三是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种粮积极性;通过新引进种粮业主1个、培育种粮大户5户、发动4个村集体经济代耕代种等措施,杜绝整治后的撂荒地再次撂荒。

  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委、政府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大对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永胜远俊机砖厂治污设备运行不规范、天鹅村养猪场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持续跟踪问效,安排专人在索溪河谢家桥断面等重点区域定时打捞、转运白色垃圾。2024年以来,索溪河断面水质有效改善。

  六、关于“安全风险防范还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利用院坝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广播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按“谁使用,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房屋使用人、产权人主体责任。香泉社区、老街村部分木质结构房屋倾斜问题,已会同住建部门、质安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评估,增加了安全警示牌,同时进一步落实包片领导、驻村干部、社区干部、社干部“四个一”包联机制,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三是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做到关注一批,整改一批,切实消除重点区域安全隐患。高峰—香泉道路排危已请设计公司重新设计,永安社区百信超市安全风险已整改,石堰村何家垭口塌方隐患已排除,鼓楼村60余米严重破损水泥路面进行了恢复,对来龙村临水道路安装了波形护栏。此外,在乡道、村道隐患路段增设一批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通过集中整治一批交通隐患,提升辖区内道路安全水平。

  七、关于“抓禁毒工作持续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禁毒工作督导力度,2024年春节前全覆盖开展了禁毒工作检查,并组织力量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开展禁毒工作督导。二是完善禁毒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绩效考评。三是加大禁毒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展好禁毒宣传,积极开展“全民禁毒集中宣传日”活动,联合县禁毒大队、镇派出所对镇域养殖场、废弃猪场进行全面排查。2024年以来,共开展禁毒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微信转发禁毒知识23次。

  八、关于“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贤村等项目用地资料已规范报送上级自规、林业部门,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对聚贤村等项目业主的宣传指导,杜绝未批先建、违法用地。

  九、关于“推动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分析镇情,整合发展资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快带慢、以优培新,优化发展举措,推动镇域经济平衡发展。一是整合金光村、孝义村、天鹅村、永安社区、凉水社区、三河咀村等土地资源,种植“粮穗香”大米1500余亩,带动周边群众种植5300余亩,逐渐壮大了“粮穗香”农业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二是争取天鹅村、孝义村共营制项目,金光村社会化服务项目采用机械化耕种玉豆带状复合700余亩、水稻200亩,节约成本18万余元,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三是抢抓简雁乐融合发展契机,简乐桥村、万寿村发挥位于乐简交界处的区位优势,现种植草莓40余亩、柑橘800余亩,打造乐简交界地区“果篮子”。

  十、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用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及时进行技防设施维护,完善设施设备安全运转。2024年以来,摄像头正常使用率维持在90%以上,为群众、派出所提供监控线索6次。二是组织业务人员赴各村指导村干部学习安装相应APP,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强化治安整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十一、关于“阵地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乐至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度>等8个工作制度的通知》(乐宣发〔2022〕40号),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认真学习《意识形态阵地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乐宣发〔2024〕12号),加强风险管理。2024年3月底前开展了村(社区)党务公开全覆盖检查,形成了《高寺镇村(社区)党务公开问题台账(2024)》,督促指导相关村(社区)完成问题整改。三是全面检查各村(社区)图书室管理使用情况,解决图书堆放不整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并在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管理人员,压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全面落实广播设备独立安放要求,各村(社区)指定专人加强设备管理。

  十二、关于“抓精神文明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转发微信、发放倡议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度。集中整改期间,共转发微信宣传40余条,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3000册。二是丰富活动载体,2024年春节前组织开展了“追赶跨越年 奋进正当时”文体活动。另外,还组织开展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弘扬陈毅家风·涵养家国情怀”宣讲、“我们的节日·清明—倡导文明祭祀,致敬先烈先辈”主题宣传、“我们的节日·端午—艾草花束香 粽享敬老情”等活动7场,组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2场,高寺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志愿活动100余场。

  十三、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法规和风险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2024年2月,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针对每个环节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准确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和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排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十四、关于“开展‘以案促改’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纪检员和党风政风监督员交叉监督检查的作用,集中整改期间,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68次,其中交叉监督检查17次,专项监督检查10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已党纪立案10人,政务立案1人,组织处理5人。二是定期在党委会、行政事业干部会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邀请县纪委干部辅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选取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发送清廉短信、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摸排等方式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十五、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够逗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制度约束,将干部遵规守纪等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请假、出差和临时外出报备制度,并不定期对干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干部的行为自觉。二是从严从紧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所室干部的教育管理,2024年2-3月集中对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和生活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注重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让干部思想上真触动、觉悟上真提高、行动上真落实。三是做好人岗相适,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针对个别同志日常工作纪律涣散问题,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认真分析了其工作现状和自身条件,进行了岗位调整,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十六、关于“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高寺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调整大额资金上会议定额度,完善财务报销流程,规范单据、凭证管理,加强发票管理和要素审核。二是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财务报销规范化和合规化。完成了三河咀、金光、燕子等3个村村级建制调整后的合账工作,督促指导原天鹅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账务移交。三是充实财政所工作人员,确保财务人员稳定和力量充足,目前财政所已稳定4位同志在岗在位。四是加强财务资料管理,及时整理归档,组织人员对2020年、2021年机关账目进行了清理规范,全面完成了2023年会计凭证装订。

  十七、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高寺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流程。2024年3月15日,组织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政府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审批关,杜绝现金支付,财务运行进一步规范。经核实,2020年3月多发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6060元已于2020年4月追回。

  十八、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村(社区)书记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村(社区)报账员为具体责任人,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3月15日,组织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二是2024年3月起开展了高寺镇村级“三资”管理(固定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行动,已将未登记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补登,同时明确了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责任到人,防止闲置浪费情况发生。

  十九、关于“协调解决信访遗留问题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及时排查辖区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建立包联台账,对重点信访遗留问题指定班子成员进行包案,做好问题跟踪处理和风险防范。对“梨子湾村12组罗兵等5户房屋因修建遂资眉高速公路不同程度受损”等遗留问题,针对群众诉求,镇村多次协调未达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目前该遗留问题正由县级包联领导牵头,组织县交通、自规、住建等多部门(单位)研究会商,已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正与关联群众沟通协商中。

  二十、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移民后扶项目,2024年以来,新建囤水田3处、提灌站管网3500m、供水管网3500m、集中供水站2处,整治山坪塘2处、石河堰1处,争取机电提灌站项目维修提灌站11处;简乐桥村3个村民小组通组道路均为土路问题已纳入交通道路建设规划,并完成了现场勘测。二是明确镇农服中心水利工作人员、村(居)委会主任、组长为水利设施责任人,加强水利设施日常管护。

  二十一、关于“督促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社区)干部惠民政策及廉政教育专题培训会2次,提高了村(社区)干部惠民政策知识水平,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二是2024年所有惠民政策补贴,全部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有效杜绝上级补助资金时先己后人情况发生。三是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定点接访、入户走访、院坝会等活动27次,共计解决群众缴纳水不便、千足虫泛滥、灌溉水渠堵塞等问题33个。

  二十二、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分管领导及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监督,压实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工程建设类的合同条款中明确载明承包建设工程单位只允许承包方自行完成,禁止再分包(或委托)给其他第三人实施建设的约束性条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影响工程造价的合同条款或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更加规范。

  二十三、关于“项目变更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学习,严格项目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必须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有序”,在工程实施中确需变更的,由办所牵头,按权限分级审批办理,按项目资料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料,并及时装订成册,杜绝发生资料散乱以及缺失问题。

  二十四、关于“项目拨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高寺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扎牢项目拨款制度笼子。二是完善《经费审批制度》,建立5级(负责部门、业务分管领导、财政所、财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制度,在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中严格按照制度拨付项目相关方工程款项。三是建立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监管。

  二十五、关于“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验收管理,明确工程项目完工后,进入验收程序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业务部门、村干部、监理、施工单位等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施工单位要提供工程建设资料,聘请工程监理的,由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资料,设计单位提供设计相关资料。二是严格落实镇纪委“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其他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再监督。

  二十六、关于“项目档案资料保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就项目资料保管不当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档案资料管理问责机制,各办所明确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镇机关统一设置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按项目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成项目档案整理装订,并交党政办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十七、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班子成员严格按“三必谈”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形成谈心谈话记录123份。二是2024年2月5日,高寺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镇党委班子查找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38条,形成《党委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高委〔2024〕7号)。

  二十八、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村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在具体党建工作中要牵头抓总、当好表率。二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高寺镇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部署会议,由镇组织委员为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指导,制作《高寺镇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分组安排表》,为各基层党组织配备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员。四是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督促指导力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2023年12月29日,高寺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软弱涣散党组织销号事宜,印发了《关于高寺镇来龙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整治销号的报告》(高委〔2024〕64号)。

  二十九、关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8—22日,组织全镇45名村(社区)常职干部参加2024年乐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暨常职干部培训。二是2024年4月3日,组织39名党建业务干部开展了2024年村(社区)干部党建业务培训。三是对全镇党员发展和党员转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形成《2023年高寺镇发展党员工作台账》《2023年高寺镇党员转正工作台账》《2024年高寺镇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三十、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干部于2024年4月21-24日参加全县2024年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把好程序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用制度选人、管人。集中整改期间,完成余天成、全兴其等2名中层干部晋升考察工作,并形成完善的考察资料。

  三十一、关于“镇干部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结对帮带机制,制作《高寺镇干部结对帮带安排表》,根据实际情况,24名老干部和26名年轻干部开展一对一、一对二结对帮带。二是掌握年轻干部思想状态,加强关心关爱,建立《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截至6月底,已完成2场“高寺镇机关年轻干部座谈会”,共计85人次参加。

  三十二、关于“村级干部储备培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力量储备培养,我镇2023年储备村级后备力量43名,2024年共储备村级后备力量48名,其中更新后备力量12名。二是鼓励常职干部和后备力量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水平,截至2024年5月底,共有18名村(社区)干部、后备力量登记《高寺镇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力量学历提升名单》。三是积极与组织部对接,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永胜社区2名实职干部缺额的考录工作,2025年还将公开招考凉水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

  三十三、关于“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党委会、工作例会不定期研究巡察整改情况,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15年杨向光违规借款47万元”问题,2024年2月完成账目清理,并多次对接杨向光本人,但本人因经营不善,外债较多,无力偿还借款,2024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立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23405056;电子邮箱:467244799@qq.com。

 

中共乐至县高寺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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