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四川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姓名:张X IP:118.119.102.* 时间:2021/9/15 16:53:39
四川省规定的产假:为了确保四川省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2016年1月22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相应修改。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综上,四川省生育假包括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纯母乳喂养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以上是简阳市书记信箱的回复。请问乐至县是不是这样执行的?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1/9/18 16:52:25
尊敬的网友:
您在《书记信箱》中咨询“请问四川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川卫妇发〔1997〕第004号)“各单位必须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才能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之规定,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情况下,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同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以及纯母乳喂养增加一个月产假。目前,乐至县仍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产假政策,如您对生育产假政策还有疑问,请致电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23352085。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