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中关于“商家涉及商标侵权”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日,我局工作人员已线下处理并与您电话沟通,反馈相关情况,您也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并督促被投诉人进行名称变更,确保整改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2022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