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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乐至县2023年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9-06     浏览:2442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乐至县2023年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编制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乐至县双河场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劳动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乐至县金顺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2391日,在乐至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服务期满2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915日(不含当日)至2006915日(含当日)之间出生;

4.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档、扫描件至邮箱158077803@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3915日至9173

(三)报名材料

1.《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鉴定表、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乐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918。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方式及分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考核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材料齐备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及其他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及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乐至县纪委监委:028-23353818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附件: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96   

附件:

乐至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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